近日,在全市法院开展的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中,152名四川籍农民工从孟津县人民法院拿回了被拖欠的部分工资。
四川籍农民何某2013年11月带领152名民工在某公司工地上施工,到2015年6月,该公司拖欠何某等人950.5万元迟迟不给。2016年7月,孟津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立即启动涉农维权机制,判令该公司支付何某950.5万元及利息。
去年1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单位工地停工,法定代表人玩起“躲猫猫”,拒不履行支付义务。孟津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及时将其土地查封。其间,被执行单位的土地使用证被孟津县国土资源局依法撤销。
近日,在了解该公司的土地使用保证金缴纳情况后,孟津县人民法院与县有关部门协调,将685万元土地使用保证金转入法院执行款专户,并于1月5日集中发放给当事农民工。
为加大对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我市法院自去年12月28日开始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重点攻坚涉及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的追索劳动报酬(包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保险待遇等类型的执行案件。
此次集中行动将持续到2月28日。其间,全市两级法院将保障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畅通无阻,坚持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兑付执行款,努力提高执行效率。同时,全市两级法院将充分运用罚款、拘留、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追究刑事责任等手段,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的惩戒力度,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目前,全市共执结各类涉民生案件337件,为560多名当事人追回劳动报酬、赔偿款等共计1100余万元。
“找工作时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在讨薪时一定要拿到对方的欠条、保证书等能证明劳务关系和用工方欠薪的相关资料,并备好诉状、个人身份证明,依法维权、讨薪。”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年终岁尾农民工讨薪案件多发,农民工讨薪可通过与用工单位协商、到人社部门投诉、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等途径进行。如果农民工遭遇欠薪的证据充分,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最快可在15日内拿回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