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发布《洛阳市2017—2018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力争全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更多时间控制在良好水平,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
方案对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监测与会商研判、预警的发布与解除及管控措施等作出了详细规定。
方案指出,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发展趋势和严重性,将预警分为四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后,各级各部门要积极采取工业源减排措施、移动源减排措施、扬尘源减排措施及其他措施等。
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期间,工业源减排主要通过停产和限产等方式实现减排,依托河南省污染天气信息管理系统,优先采取行业内不同企业轮流停产、企业内生产线轮换停产等方式实现。移动源减排主要通过采取限制高排放车辆使用、实施过境重型载货车绕行疏导等措施实现。扬尘源减排主要通过控制各类施工工地扬尘和交通扬尘实现,施工扬尘管控采取禁止土石方开挖、混凝土搅拌等措施,交通扬尘控制将适当增加主干道路和易产生扬尘路段的机扫和洒水频次等措施。
方案指出,当预测本辖区AQI(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在500及以上时,教育部门可根据重污染天气的严重性,建议所有幼儿园、中小学校减少室外活动或停课,并合理安排停课期间的学习生活,做到停课不停学;公安部门将停止审批在重污染天气期间举办的户外大型活动,并采取力度更大的机动车限行措施;市政府可在发生重污染天气的区域实行弹性工作制的安排。
方案还提出,要依法进行信息公开。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将通过广播、报纸、电视、网站、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预报信息,提醒公众做好健康防护;主动向公众介绍重污染天气过程持续时间、影响范围、污染成因、组织各有关部门积极宣传采取的应对措施,满足公众知情权。(洛阳日报记者 高峰 通讯员 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