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推动城市交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交运函〔2017〕631号)》倡议,市政府决定于2017年9月22日开展洛阳市城市无车日活动。为确保此次活动顺利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洛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2013修订)等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在城市区部分道路实行交通限行措施,现公告如下:
一、交通限行时间
2017年9月22日9:00至18:00。
二、交通限行措施
(一)道路车辆单号行驶,双号禁行。
根据2008年洛阳市无车日活动领导小组确定的“按年份区分,双数年份双号行驶,单数年份单号行驶的方案”,2017年度为单数年份,城市区道路“无车日活动”当日,车号末位数字为单号的机动车辆通行,末位数字为双号的机动车辆禁行;货运车辆已办理市区通行证的,也要遵守本限行措施(公共交通工具、执行任务的军警车辆、特种车辆、通勤车辆、校车及电力、环卫、事故快赔、保险理赔及涉及民生保障的车辆除外);对于乘坐危急病人的车辆违反单双号限行规定的,查明情况后可不予处罚;用于婚丧嫁娶的车辆可提前一天拨打“122”免费电话进行备案,当天按备案的时间和路线行驶,严禁遮挡号牌。
(二)实施公车封存
9月22日当日,城市区党政机关及各企、事业单位除值班、执勤、执法车辆外,其他全部实施封存。
三、该交通限行规定执行机关为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特此公告
2017年9月12日